篮球运动起源于美国,于1891年由美国马萨诸塞州斯普林菲尔德市基督教青年会训练学校体育教师詹姆斯·奈史密斯博士发明的。奈史密斯从工人和儿童用球向“桃子筐”投准的游戏中得到启发,将两只桃篮分别钉在健身房内两端看台的栏杆上,桃篮口水平向上,桃篮上沿距地面10英尺(3.05米),以足球为比赛工具向篮内投掷,入篮得1分,按得分多少决定胜负。因为这项游戏最初使用的是桃篮和球,遂取名为篮球。
詹姆斯·奈史密斯(James Naismith,1861.11.6 — 1939.11.28),出生于加拿大的阿尔蒙特,1891年在马萨诸塞州春田的基督教青年会国际训练学校(后为春田学院)担任体育老师,他是篮球运动的发明者和第一位倡导在美式椰榄球运动中使用头盔的人。1936年8月,奈史密斯出席柏林奥运会时,被授予“国际篮球联合会名誉主席”。